隨著國民經濟快速發展,我國對上游資源需求不斷增加,特別是不可再生資源,正面臨日益匱乏的局面。
與此同時,隨著資源開采和冶煉的力度不斷加大,環境污染問題也十分突出,這將威脅到人類的生存與發展。
這時候,大力發展循環經濟、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就顯得特別重要。
一般來說,資源可以分為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兩大類,再生資源是可再生資源的一種,是指不可再生的、可以反復回收加工再利用的物質資源,包括廢鋼、有色金屬、合金、塑料、紙張等。
舉個例子,我國是世界上的鋼鐵生產和消費國,粗鋼年產量超過10億噸,但我國的鐵礦石資源非常少,每年進口的鐵礦石超過總需求的80%,而廢鋼的回收利用可以緩解部分原材料壓力。
并且,廢鋼是短流程煉鋼的原材料,與鐵礦石長流程煉鋼相比較,短流程煉鋼的能耗更少,廢氣、廢水、固廢的排放也更少,這非常符合“碳中和”目標的要求。
因此,無論是從節約資源,還是從環保角度來看,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都將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重點方向。
廢舊物資即陳舊(閑置)的東西,或廢棄的,可以作為再生資源的可回收利用的物品。
除了大量的企業產生廢舊物資。每個家庭都是廢舊物資產生的主體和存儲之地。例如報廢或過時的廚具餐具、哈爾濱電梯回收、金屬工具、廢紙、塑料制品、過季的衣物、破舊玩具、淘汰的家電、家具、裝修材料、裝飾用品等等。這些物品,有相當一部分可以作為部件重復利用,或作為再生資源全部利用。
但是,自從廢除了廢舊物資由供銷合作社專營的政策,再沒有哪個完整統一的經營組織從事民間生活廢品的回收業務。哈爾濱電梯回收這一職能,改由走街串巷的個人小販承擔。無證小販成為廣大城鄉民間廢舊物資回收的主力大軍。他們回收的生活廢品,通過當地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網點,漫向下游渠道。
對于廢舊物資經營企業的稅務問題,國家先后出臺過一些稅務政策。但隨著經營市場情況的不斷變化,一些政策已經失去可用性。以致廢舊物資經營行業在稅務管理方面無強制約束,也使生活廢品回收企業取得合理的成本費用票據出現很大困難。
目前,出售人不能提供銷售發票或收據、收購人不能開具收購發票,有規模的經營企業不開銷售發票,不按實申報銷售已經成為半公開的、不爭的事實。龐大的廢舊生活物資流轉系統在稅務、財務上的體外循環,影響到想要規范經營的企業也不得不從。